近日,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关于撤销婚姻纠纷案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男子周某与妻子经人介绍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随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举行结婚仪式。但是婚后周某发现妻子精神状况不正常,经过询问,才知妻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周某认为,妻子及其家人隐瞒其婚前患病及子宫全切除行为,导致双方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妻子对于其自身患有重大疾病,负有婚前告知义务,但其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周某有权请求撤销婚姻,一审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来源:潇湘晨报、青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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